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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争取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反垄断事权架构再引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4-13 17:49:49  阅读:92510 来源:新浪科技

  本报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在对互联网平台巨头企业阿里巴巴课以史无前例的巨额反垄断罚单之后,中国的反垄断终于“长出牙齿”。在由此带来的营商环境、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潜移默化的变动当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执法能力所扮演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作为“副省级”城市,深圳正在争取反垄断执法授权试点的资格,如果获准,深圳将得到进行反垄断执法的“单独授权”。而根据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反垄断执法属于中央事权,中央执法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授权省级监管部门进行执法。

  此前,对于反垄断执法权下放问题,法律界、企业界人士曾多有讨论,全国人大代表等也曾向反垄断执法部门提出建议,并得到“进行研究”的回复。根据目前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职能,反垄断执法权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深圳争取

  南国深圳,向来被视作开风气之先所在,如今,这里是中国新兴创业企业的聚集地,也成长出了如腾讯为代表的一批大型企业。现在,广东省正在试图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鼓励经济活力,刺激创新发展,而无论是经济活力,还是创新发展,都与反垄断密切相关。

  记者了解到,作为这一工作思路的一部分,广东省方面正在积极支持深圳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简称市监总局)申请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试点工作。这一工作,已经写入广东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计划文件,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深圳市政府参与落实。

  熟悉反垄断领域情况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反垄断执法中关于授权的主要法规依据,是2018年12月市监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以下简称“256号文”)。256号文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依据于此,中国内地形成了反垄断执法事权归属中央,再由中央执法部门根据相应情况和条件,授权省级政府执法部门在本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反垄断执法的权力架构。同时,256号文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可以委托其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受委托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调查,不得再委托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调查。

  这意味着,省级以下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只能以委托机关,即省级反垄断执法部门的名义实施调查。这构成了目前现行反垄断执法的基本制度框架。

  而深圳,则是在以一个副省级城市,争取这项试点。其创新意义,不言自明。

  两项内容

  中国内地的反垄断监管和执法权力,经历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在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之前,中国的反垄断监管权力分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三个中央部门。这三个部门分别对应监管、执法“价格垄断”、“非价格相关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以及“经营者集中”三个领域的垄断行为。

  与此同时,在国务院层面设置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这一机制设计,长期以来都有“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争议,因此,在201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反垄断的监管和执法权“三合一”,由当时新设立的市监总局承担,具体是在市监总局下设反垄断局,专司全部反垄断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深圳争取的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试点,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内容,即反垄断执法权限和经营者集中日常监管的单独授权。如果这一试点得以成行,那么,深圳将以“副省级”城市的身份,获得相应的反垄断执法授权。

  对此,广东省政府的态度是,指导深圳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式。而这一态度和具体路径,也已经写入了广东省政府相关工作文件当中,并作为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广东省希望深圳市在试点过程中,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实施独立审查制度,以期获得优化市场环境,维持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目的。同时,广东省还将加大委托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力度。

  执法力量

  记者了解到,深圳争取该项试点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而在其背后关键的意义,在于“副省级”城市这个身份所在。进一步而言,这又与反垄断执法的力量、专业性等问题,有比较直接的关联。

  目前,省级政府经授权获得了反垄断的相关执法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反垄断执法工作,以本机关名义依法作出处理。

  对于反垄断监管和执法权的结构问题,此前曾有各种层面的讨论。记者查阅2019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议案等,发现曾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反垄断执法授权过于集中在上层机构,反垄断部门应适当下放执法权。这一建议还得到了市监总局的回复。

  市监总局在回复中表示,正在抓紧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对于上述建议,将在修订时加以论证研究。不过,记者查阅2020年1月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未发现有涉及到反垄断监督、执法权限下放的相关内容。不过此后,国家对于反垄断的力度陡然提升,“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成为政府执政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

  “反垄断执法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一方面是队伍要足够大,另一方面,是队伍要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否则很难予以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执法。”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

  对此,广东省的工作计划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反垄断执法、公平竞争审查人才库,支持社会智库开展竞争领域理论研究,依托广东省反垄断执法合作基地、广东省反垄断大数据中心开展理论和实务培训,加强粤港澳三地执法人员交流,从而提高竞争执法人员的素质。

原标题:深圳争取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反垄断事权架构再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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